教育部、财政部:3年内招募1万名退休教师到农村讲学
近日,教育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《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》,提出在2018-2020年,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0000名优秀退休教师等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,发挥优秀退休教师引领示范作用,为农村学校提供智力支持。具体内容如下:
方案提出,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、教研员、特级教师、骨干教师为主。年龄一般在65(含)岁以下,要求政治可靠、师德高尚、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等。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,以高级教师为主。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。
实施范围是以县为基本单位,主要是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县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、深度贫困县,贫困的民族县、革命老区县、边境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等,重点向“三区三州”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。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。
招募人数计划在2018—2020年,招募10000名讲学教师,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,由受援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,协议一年一签,正式签约前,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。讲学教师服务期间,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,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,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,予以解除协议。
关于岗位职责,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补助。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。另一方面是政策保障,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,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。
以上就是教育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《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》有关的内容了,可以看出教育部还是非常重视教育资源不平等的问题,更多教育政策可以关注格子匠了解。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,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、开设公开课、研讨课或专题讲座。
关于保障,方案提出,一方面是经费保障,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、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,按月发放工作经费。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、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
推荐阅读: